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服装表演专业面试第二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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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2009-3-29 8:55:59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服装表演专业面试(第二次)工作方案 一、面试安排 1、 报名及面试时间:2009年3月28-29日 8:30-17:00 2、报名及面试地点: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逸云楼一楼招生就业指导处 3、报名条件:报名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服装模特:女生身高在1.73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83米以上,身材比例匀称,相貌端正;平面模特:限招女生,身高在1.68米以上,身材比例好、相貌端正。考生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蓝底登记照2张,参加面试。 4、 面试内容: ① 体测:测体重、身体长度、身体围度。 要求:a.考生测量时必须着紧身衣,赤脚; b.考生测量时必须保持身体平直、放松,不能垫脚; c.考生必须按规定的顺序进行测量。 ② 目测: a.自我介绍; b.考生根据音乐节奏(可自备伴奏带),直行-转身-直行两个来回; c.才艺展示。考生在演唱、朗诵、舞蹈、演奏等才艺项目中自选一项进行表演。 二、合格名单的认定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专家组将面试合格者名单及考生相关资料报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查后,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站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面试合格者名单和面试成绩上报省招办备案。 三、录取方式 面试合格考生在相应批次中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服装表演专业并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我校根据(面试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关山大道463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30074 网址:http://www.wtc.edu.cn/zbb/index.asp 电话:027-87766653 87766666 纪检监督电话:027-87766689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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